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事及编制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培养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逐步将优秀的已享受同工同酬的非编制内职工在实施考核后转为医院在编职工。《非在编职工转为在编职工的暂行实施办法》现经2013年 12月2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接受报名,具体如下:
一、文件依据
根据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非在编职工转为在编职工的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师岗位,职数6名
护理及医技岗位,职数4名
三、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日常医疗、医技、护理及相关管理工作。要求医疗、医技人员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能正确对待病人的合理要求。参加值班、会诊等出诊工作,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定期参加门诊工作等相关业务。要求护理人员在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工作计划,结合本科情况制订本科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招聘条件(见《非在编职工转为在编职工的暂行实施办法》)